許志永律師在他所起草的訴訟狀中表示,這些“三聚氰胺”孩子的未來身體健康將需要無數(shù)家庭的長久關注、護理和擔憂。所有這一切,都給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精神傷害。在該事件中,伊利集團消極應對、隱瞞真相、推諉責任、放任損害后果,其行為構成主觀惡意。對這種惡意行為,法律應當給予懲罰而不僅僅是補償受害者的損失,還應該主張精神賠償,唯此才可懲戒違法者,伸張法律的正義,構建良好的公共安全秩序,實現(xiàn)社會和諧。
記者多次嘗試聯(lián)系伊利集團北京分公司公共關系事務部,但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